青岛海事局出台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十项举措

    近日,为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青岛海事局依托海事专业优势,在充分借鉴上海、深圳等自贸试验区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青岛“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等产业特色,出台十项服务举措,基本涵盖海事监管服务各个领域,全力支持青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一、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减证便民”   减免船舶适航、检验证书申请材料,减免船员证书申请材料,减免危险货物申请材料,减免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申请材料,减免出口岸部分申请材料,实行国际班轮诚信申报模式,推行申报全面无纸化,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二、全面推行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和开放入级检验   允许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注册的外资企业以独资或合资方式登记船舶,实行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以及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油污保险证书船舶证书四证并联办理。   开放外国验船机构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   三、实施集装箱班轮和国际邮轮雾航效率提升工程   依托青岛港通航环境联合整治工作组平台,开展青岛港通航环境常态化整治行动,着力攻下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渔船碍航等“山头”,为集装箱班轮和国际邮轮雾航效率提升创造良好通航环境。   深化“雾后疏港五环工作法”,优化完善大雾天气前后集装箱班轮进出港保障措施,加强雾情研判,分区域、分时段、分船型精确实施船舶通航,确保青岛港国际集装箱班轮雾航效率今年比去年提升10%,并逐年保持提升。   四、助推自贸试验区内港口规划与建设   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提前介入,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前湾港航道疏浚、前湾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推动新增码头作业点扩大口岸开放,提升新增码头作业泊位启用验收的审批效率。   五、推进海事监管服务信息共享打通   依托青岛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海事和其他执法单位执法信息资源“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等重点工作,向其他执法单位共享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公司管理等8项政务办理信息。   六、简化保税燃料油等船舶油料供受油作业报告形式   简化委托证明等申请材料,利用信息系统实现船舶供、受油作业报告由供油方代理受油方合并办理,整个作业过程一次报告。   七、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减证便民”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免于提交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开发信息化系统丰富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查处手段、推行以电子方式进行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积载隔离检查,提高船载危险货物现场检查智能化水平,提升危险品船进出港口效率。   八、建立高效的船舶海上应急处置机制   构建空中、海上多层次,专业、公务、社会和军警等多方面相结合的海上搜救力量,实施24小时海上搜救应急值班,确保海上接报险情处置率达到100%,最大程度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为海洋攻势保驾护航。   九、实施海事集约登轮检查   设立自贸试验区港口国监督安检组,实行船舶安全检查复查和缺陷快速处理,随到随检,保障船舶通关零待时,联合航运公司开展开放式安检,为航运公司安全营运提供专业化支持。   加强海事业务协同,深化船舶监督智能选船,实施联合登临查验,海事集约登轮检查,最大限度降低海事安全监管对船舶生产作业影响。   十、推行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在自贸试验区海事监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涵盖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发布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大力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促进航运市场经济公平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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